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实践意义
方 淇 , 韩 涵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摘 要】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治理社会化命题在实践中的大胆探索与尝试。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于改变政府一元管理格局、强化犯罪预防环节、推进公民自治和政府职能转变以及节省公共开支,都具有切实而深远的意义,是我国社会管理的又一创新举措。
【关键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治安;实践意义
2011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赋予新委员会协调和指导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将“治安”一词替换为“管理”,一方面表明社会管理所要面对的情势更为复杂、对象更为广泛,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更为多元化。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治理社会化命题在实践中的大胆探索与尝试,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改变政府一元管理格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各种社会管理问题由政府决策并予以执行,公民与社会组织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呈现出政府一元管理格局。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政府难以完全独自承担起如此艰巨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鉴于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通过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有利于实现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变当前政府一元管理格局。根据治理理论[
[1]],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仅仅限于政府的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有效的管理应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政府的职责不仅是控制而更在于引导各方合作与持续互动。因此,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现权力由政府向社会的回归,才能达到 “不再由国家进行再分配,而是国家只负责管理;不再是行政部门的管理,而是根据市场原则的管理”[
[2]]目标,实现政府由“划桨人”到“掌舵人”角色的转变,推动公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二、有利于推动改善民生
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基本发展机会、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是以人为本的治理,它以满足社会安全需求、提高群众安全感为根本目的,致力于预防犯罪、减少和避免犯罪行为发生,对于保护群众基本权益和为其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正如罗斯所说,“提供法律与秩序并使公民免于暴力、犯罪与混乱的保证,也是国家及其机关给予人民的重要公共利益之一” [
[3]]。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于民生的意义不只是对于民众安全的保障,更重要的是通过吸纳公民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管理,给予公众更多的话语权。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更多利益诉求表达的合法渠道,有利于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进而维护群众利益与权利,切实推动民生的改善。
三、强化违法犯罪的预防环节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在于调动各种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提供更加全面的
公共安全服务,在具体职能上主要包括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两个环节,但工作重心在预防。主要表现有:一是通过吸纳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高安全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针对性程度,加大犯罪难度和犯罪成本,进而减少和预防犯罪,形成政府防范、社会防范、公民防范、有偿治安服务组成的多元化治安防范体系;二是通过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发挥邻里守望功能,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苗头,进行有效的初期处置;三是通过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获取社情民意的新动向,进而对其中的不安定因素予以控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预防与减少犯罪的效果。美国学者史蒂文·拉布将犯罪预防模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在犯罪发生之前防止或减少越轨行为的发生,第二层次是对那些促成犯罪行为的情境和表现出犯罪行为倾向的个人进行干预,第三层次则是消除罪犯的再犯行为。根据这一理论,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可以强化这三个层次的预防功能,运用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力量,依靠公众的广泛参与和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犯罪。
四、节省社会管理的公共开支
社会管理工作既要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注重社会效益,还要讲求经济效益。虽然政府的成本与效益关系作为一个综合指标更为复杂,但在考虑是否履行某项职能时,首先仍要做成本——收益分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度依赖行政手段,导致“大政府、小社会”下社会管理高成本、低收益的局面。按照经济学原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边际生产成本为零和边际拥挤成本不为零的混合产品的供给可引入竞争机制,由社会进行供给。据此,社会管理中的许多工作都可交由社会组织进行,比如安全服务工作就可交由保安公司进行。正如莱斯·约翰斯顿所称,“警务工作越来越多地由公共的、私人的以及公私兼有的复杂多样的‘网络’承担”。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将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部分工作交由社会进行,政府部门集中主要精力从事管理和协调工作,才能以较低成本换取较高收益,节省社会管理的公共开支,进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政府公共权力的效益。
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社会管理问题的大胆尝试,标志着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但社会管理模式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努力。如何真正实现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的有效合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治理模式,仍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
【作者简介】方淇(1989-),女,汉族,山东枣庄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安全管理。韩涵(1988-),女,汉族,山东潍坊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治安管理。
【参考文献】:
[[1]]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
[[2]]弗朗索瓦-格扎维尔·梅里安.《治理问题与现代福利国家》[J].《国际社会科学》,1999(2)
[[3]]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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